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高鐵)鐵路項目由香港西九龍直達深圳/香港分界,連接中國內地段。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採購部門現邀有意營辦廣告銷售代理的公司表達競投意向,為高鐵香港西九龍站及列車內外的廣告資源提供營運、市場銷售及管理服務。是次項目並不負財務及其他責任。
投標資格預審申請將於2017年10月舉行,獲甄選的公司將被邀請於2017年11月就該項目作競投。
需要提交的有關資料包括:
- 代理公司名稱、背景、概況及架構
- 董事及主要管理人員相關經驗簡介
- 員工人數
- 股份和財務資料連同過去3年已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 經營廣告銷售的年資
- 在香港或外地的廣告銷售業務
- 廣告產品開發個案或有關奬項
- 在香港或外地的戶外廣告銷售業務經驗
- 在香港或外地的運輸媒體廣告銷售業務經驗
- 母公司之上述資料。
根據香港鐵路客戶規定,若代理公司有意成為另一公司之供應商、分包商或另一公司之顧問; 或者為是次投標而成立的合資公司, 上述各公司均不可就是次招標事宜各自分別遞交意向書。
此外,如果公司之間有任何關連,如附屬公司、控權或姊妹公司,均不應以其自身或合資公司合夥人身份就同一招標合約遞交意向書及標書。各公司之存續關係應按《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3至15條有關規定來判定。有關連之公司,應相互協調決定由哪一家公司負責遞交意向書及標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