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訊事務管理局(CA)發言人表示,將依據研究和調查的結果,考慮如何推進新法規。
今年8月,針對TVB在去年12月一個免費電視節目中展示人們吃肯德基炸雞鏡頭的事件,CA做出了對TVB進行罰款的判決,隨後TVB展開上訴。
TVB認為,CA的判決阻礙了其自由言論權,而且“香港在產品贊助的嚴厲限制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亦不利香港電視業發展”。
就在CA展開此番調研不久前,有報導顯示,TVB新任副主席黎瑞剛曾呼籲,在免費電視網絡與數碼新媒體相互競爭的時代,相關機構應當放鬆對於產品植入的法規。
在回复Campaign提問的電子郵件中,CA表示,他們已經“多次”邀請TVB提交有關修改間接廣告和讚助法規的建議,但至今都未收到。
Campaign也已多次聯繫TVB要求他們對此事進行回應,但截至發稿前並未收到回复。
TVB佔據香港免費電視市場的絕大多數份額,但是由於廣告收入放緩、在線媒體競爭等因素,其利潤在今年出現了下滑。
現行法規不允許免費電視節目中植入間接廣告。只有在“明顯配合節目的編輯需要,不會干擾觀賞趣味或令人覺得牽強”時才允許加入產品或服務的贊助。
可以說,這樣的措辭有很大的解讀餘地。本土代理商The Bees Group的CEO曾錦強(KK Tsang)表示:“我認為香港現行的產品植入法規非常薄弱”。
他認為,模糊不清的法規導致很多消費者投訴會很輕易地導致電視製作機構受罰,也引發監管難題,這阻礙了電視製作機構有效地展開產品植入。
在電視製作方都不清楚該如何正確地展開產品植入的情況下,香港的廣告主自然也不願意將植入作為一種營銷手段。
曾錦強說:“這就好像要解決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