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积极参与美国全美广告主联盟(ANA)报告的审计公司FirmDecisions展开的一项调查显示,审计条款着力于限制审计的范围,有些代理商还会额外制定一些并不受审计约束的合同。
此次报告包括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台湾地区、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日本、韩国、菲律宾和越南121家甲乙方的商业关系。
调查显示,某些代理商正在试图影响客户选择审计公司的决策,但事实上并无权对此施加影响。客户应当有权自主选择审计公司,以确保审计的独立性,确保相互交织的交易链的完全透明性。
FirmDecisions亚太区董事总经理David Brocklehurst认为:“有些代理商坚持审计工作只能由四大行的某一个来做。事实上,客户或许也会这样选择,但是,他们应当有选择的自由权。”
此外,很多代理商往往拒绝向审计方提供数据、报告或合同,砌詞狡辯合同中并没有要求他们向审计方提供此类信息。Brocklehurst补充说:“我们希望解决这个问题,让广告主知情,并让他们确保自己展开审计的权利不会被代理商所限制或控制。”
纵观FirmDecisions展开的审计,在40%的案例中,代理商都没有将媒体方的回扣退款给客户。其原因很多,包括计算错误、媒体遗漏、延迟付款等等。有些广告主甚至并不知道自己原来有收回退款的权利,也使得代理商只会在广告主问及的时候才主动将回扣退回。
在43%的案例中,代理商还会限制广告主获取相应的财务纪录。这意味着后者很难发现前者所收取的费用是真实的媒体费用,亦或是其额外多收取的费用。报告指出,在不能全面获取数据的情况下,代理商很可能将一些代理商集团免费获取的广告位改成收费项目,向广告主收费。
FirmDecisions还发现,在60%的审计案例中,合同中的条款都不完善,导致代理商可以制定让自己退款额最大化的媒体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