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SARFT)在官网发布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重新组织好节目和广告时段编排,确保自2012年1月1日起,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以45分钟计)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如有违规将“严查”或面临暂停运营的惩罚。广电总局表示,这一举措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体现广播电视公益文化服务的职能。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指出,电视剧是深入千家万户、深受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产品之一。取消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间插播广告,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
此举将对2012年原定广告收入产生影响。此前,中央电视台黄金资源广告招标吸金22.5亿美元。业内人士透露,电视广告商很可能会将广告预算投放网络视频、户外广告等其他传播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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