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消基会调查显示,美容医学诊所兜售优惠广告,违反了医疗法的相关规定。台湾消基会严厉反对医疗机构的过度商业化。
根据医疗法规定,美容机构及医学诊所有权打广告,但通过折扣、优惠券、抽奖、赠品等“不正当”促销方式招揽客人属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法第61条规定,可处8,348美元(250,000元新台币)罚款。
“我们担心的是,这种价格竞争会危机诊疗服务的质量,”消基会秘书长雷立芬告诉《台北时报》。
医疗法第84条规定,“非医疗机构,不得为医疗广告”。消基会称,于3月份抽样调查的三个购物网站都公开兜售美容相关疗程,它们是东森购物网、森森购物网、momo富邦购物网。
消基会还发现,至少有8家美容医学诊所在这三家购物网上以“包套方案”、“买一送一”等方式招揽客人。
其中一家医学美容中心(Ariel Medical Beauty Centre)的雷射标靶极白净斑疗程在购物网站打出的特惠价竟与市场价存在95%的价差。
另外7家美容医学诊所分别是:Physia Biomedical & Cosmetic Policlinic、Merrier Beauty Institute、Daren Medical Clinic、Taipei Show Chwan Cosmetic Clinic、Asia Medical & Aesthetic Group、Carole Clinic以及Paria Group。
消基会表示,这些美容医学诊打出的广告过度简化诊疗过程。购买了优惠券的消费者实则很难在这些美容诊所预约诊疗服务,而且没有意识到要面对的潜在风险,比如射频除皱术前术后存在的风险。
“这些美容医学诊所标榜使用的仪器有美容效果,但却没有有效的科学依据,”雷立芬补充说。
以前,这类广告频频出现于当地团购网站。去年4月,台北当局对违法医疗广告进行了重点打击,之后,美容医学诊所将广告投放转向了社交网站或非官方网站。
台湾行政院卫生署(Department of Health)今年1月4日也发布号令确保病人安全,表示将对医疗机构的资质进行认证。但消基会表示,参与资质认证属自愿行为,而非强制行为。即便医疗机构不符合认证要求,也无相应罚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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